光的本性之争:荷兰物理学家惠更斯的波动学说

荷兰物理学家惠更斯认为,如果光是一种粒子,那么光在交叉时就会因发生碰撞而改变方向,可人们并没有观察到这种现象,所以粒子说是错误的。他认为,光是发光体产生的振动在“以太”中的传播过程,以球面波的形式连续传播。当时人们认为以太是充满了整个空间的一种弹性粒子,当然,现在已经证明这是一种子虚乌有的东西。惠更斯认为,以太波的传播形式不是以太粒子本身的移动,而是以振动的方式传播。

1690年,惠更斯出版了《光论》一书,阐述了他的光波动原理。他指出:

“光波向外辐射时,光的传播介质中的每一物质粒子不只是把运动传给前面的相邻粒子,而且还传给周围所有其他和自己接触并阻碍自己运动的粒子。因此,在每一粒子周围就产生以此粒子为中心的波。”

惠更斯在此原理基础上,推导出了光的反射和折射定律,解释了光速在光密介质中减小的原因,同时还解释了光进入冰洲石所产生的双折射现象(1669年,丹麦学者巴尔托林发现了此现象,透过它可以看到物体呈双重影像)。

惠更斯的波动学说虽然冠以“波动”一词,但他把错误的“以太”概念引入波动光学,对波动过程的基本特性也缺乏足够的说明。他认为光波是非周期性的,波长和频率的概念在他的理论中是不存在的,所以难以说明光的直线传播现象,也无法解释他发现的光的偏振现象。惠更斯的光学理论只是很不完备的波动理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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